关于做好江苏省2019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郭秀萍发布时间:2019-09-12浏览次数:231

江苏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发〔2019〕14



关于做好江苏省2019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9〕23号)要求,为做好2019年我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数量

(一)立项范围

省重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实现再版。

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实现出版。

(二)申报数量

2019年省重点教材立项建设(江苏省教育厅):限额推荐6部教材;除限额外,四个省品牌专业可各申报1部专业核心课程相关教材;创新创业教育类可额外申报1部教材。

2019年省重点教材立项建设(省高校教学管理研究会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限额推荐1部教材。

二、申报材料

(一)江苏省教育厅

1.修订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1份盖章,电子材料1份。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3),纸质材料2份,电子材料1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3)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纸质材料1份,电子材料1份。

4)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1套。

2.新编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1份盖章,电子材料1份。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3),纸质材料2份,电子材料1份。

3)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纸质材料1份,电子材料1份。

4)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纸质材料2份。

(二)省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

1.修订教材:《“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原教材封面及版权页扫描件(附件5),纸质材料1份,电子材料1份。

2.新编教材:《“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5),纸质材料1份,电子材料1份。

三、时间要求

各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后,通过省高校教学管理研究会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申报省重点教材,请于9月23日之前报送纸质材料,通过学校直接申报省重点教材,请于9月25日之前报送纸质材料。学校将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遴选、推荐。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人:李文,办公室:3#201室,电子邮箱:jyk@jsnu.edu.cn,联系电话:83403041(短号3041)。

  

附件: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汇总表(含修订、新编)

           3.“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含修订、新编)

           4.专业分类参考目录(本科)

           5.各校申报限额




教务处

2019年9月6日

  





  















江苏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年9月9日印发

附件1 “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修订版).docx附件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docx附件3 “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docx附件4 专业分类参考目录(本科).docx附件5 各校申报限额.docx关于做好江苏省2019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