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电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信息工作的通知 物委发〔2017〕 5号

发布者:李永亮发布时间:2017-04-27浏览次数:1088



各系(中心、实验室)、各支部,:

为进一步营造格调高雅、文明和谐的育人氛围,为学院科学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根据《中共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江苏师范大学新闻宣传工作积分考核办法(试行)》,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院宣传信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宣传信息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展示学院整体办学水平的重要途径。大力加强宣传工作,对内可以提升全院师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学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对外可以塑造学院良好形象,扩大影响力,为学院建设发展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

1.成立宣传信息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院宣传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学院宣传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宣传工作,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赵玉苏 沈德元

成员:王展 王守成 赵鹭明 姜芳艽 黄海涛 梁晓明

2.建立通讯员制度

学院各条块的秘书、各支部书记均为宣传信息通讯员,具体人员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骋王群王雪娜李雷李永亮李全彬

余小芳张波  郑文文郭秀萍梁晓明蔡廷栋

通讯员负责日常新闻信息的采集和编写工作。要注意及时挖掘本单位或本条块工作的新闻线索,发现新闻价值,力求做到重要信息不迟报、不误报、不漏报。

稿件完成后,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向学院党委办报送或通过院党委办向外进行信息传达工作。通讯员对所报送新闻稿件的真实性负责。

二、丰富内容、拓展形式

1.宣传信息内容包括:

1)有关学院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学院改革发展的重要工作与重大活动信息;

2)有关教育教学改革、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深化、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科研成果、学术活动等方面的重要信息、成就、获奖以及教师在学术机构的兼职等;

3)学生在校内外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的成绩以及其他为学院取得的荣誉;招生、就业工作的重要信息;

4)上级领导来院视察、兄弟单位来院考察交流的信息;

5)师生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6)单位和个人获得的市级以上的荣誉和奖励信息;

7)主流媒体等对学院人才培养、办学成果的宣传报道信息。

2.宣传稿件的要求:

1)文字精确简练,表达规范流畅,形式图文并茂;

2)符合新闻稿件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的要求,报送及时,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要特别注意人员姓名、称谓和事项名称、顺序;

3)采写角度新颖,逻辑清晰。对于一些有价值的新闻线索,要进行深度挖掘,可采用通讯稿或专题报道的形式撰写;

4)向学院报送的宣传稿件需要按照规范的格式,将同一事件的文字和图片打包发送(图片不可粘贴在文档内),图片要有简短说明,稿件末尾要注明撰稿人身份、姓名和审核人姓名。

三、健全体制、规范管理

  1.学院各种会议、活动等信息发布采取“谁主办,谁提供”的原则,由相关单位的通讯员及时将新闻稿件和图片交分管领导或院党委审核后,在学院网站相关栏目予以发布,或对外报送。涉及学院全局工作、稳定工作和发展方向的稿件,由学院主要领导审核。

2. 每年末,学院将对各单位、各通讯员报送稿件及学院网站、校内外媒体信息的质量、数量、更新周期等进行统计,据此在系(中心、实验室)层面评选出 宣传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在通讯员中评选出宣传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并分别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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