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郭秀萍发布时间:2017-09-27浏览次数:393

 江苏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发〔2017〕14

 

关于做好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负责人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中期检查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我校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专项课题(资助经费)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直接检查,请相关课题主持人认真填写《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并于2017年10月9日之前将《中期检查表》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考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获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江苏省第四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一、二、三等奖的课题,视作为结题,此前已结题的课题不再提交中期检查材料,可直接领取结题证书。

二、重点课题(自筹经费)、专项课题(自筹经费)、立项课题由我校组织检查,请各相关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10月12日之前将《中期检查表》(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1份)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三、继续执行升格与降级制度。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研究质量高、成果丰富的课题或研究水平低、无进展的课题,我校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升格或降级的建议,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对其进行升格或降级处理。

请各相关负责人认真做好相关材料,未尽事宜,请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人:梁靓,联系电话:83403041,办公室:3#201室,电子邮箱:jyk@jsnu.edu.cn。

  

附件:1.江苏省教育科“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名单

      2.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

  

  

  

  

教务处

20179月26日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名单.xls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doc

  

  

  

江苏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7年9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