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本科教学奖励的通知

发布者:郭秀萍发布时间:2017-12-22浏览次数:829

江苏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发〔2017〕23

  

关于申报2016年度本科教学奖励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进一步激发我校教职员工从事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决定对2016年度(2016年11日至2016年1231日)相关教学项目实施奖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奖励范围包括:2016年取得的各级别优秀教师奖教研项目立项奖教学研究成果奖、教学实践指导奖和其他奖项等学校已奖励过的成果不得重复申请奖励。

二、申报奖励程序

1.个人申报。申请者填写《本科教学奖励成果申请表》(附件1),并准备申报教学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5人以上合作完成的教学研究成果,由成果负责人负责申报及提供奖金分配方案。5人以下合作完成的教学研究成果,奖金分配方案原则上按照《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奖励办法(2016年修订)》(苏师大教〔2016〕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者所在单位初审。各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在证明材料上盖章并签署意见,汇总《2016年度本科教学奖励成果统计汇总表》(附件2)。

3.学校审核认定。学校组织教学奖励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内容等进行审核认定,并按学校批准后的《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奖励办法(2016年修订)》(苏师大教〔2016〕8号)的有关规定,负责实施奖励工作。

请各单位将相关材料以及汇总表于1月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yk@js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人:梁靓,联系电话:83403041(短号3041)。

  

  

教务处

20171219

  

  

  

  

  

  

江苏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7年12月22日印发

2016年度本科教学奖励成果申请表.xls2016年度本科教学奖励成果统计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