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范生培养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设师范生培养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苏教办师[2017]11号)文件精神,现就建设江苏省师范生培养信息管理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范生信息管理系统信息采集范围对象和主要内容
师范生培养信息管理系统信息采集范围为我校在籍师范生(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师范生基本信息、基本功考核成绩、教育实习相关信息、教师资格证书获取情况、奖励记录5类信息。
二、师范生信息管理系统信息采集和具体工作安排
1.师范生信息采集工作由教务处牵头,各师范生培养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维护系统,请于12月25日前将工作人员名单报至教务处学籍科211办公室。
2.各师范生培养单位于年12月28日之前完成本年度范生培养信息管理系统基本信息核对、完善和录入工作。
3.学校将建立信息采集和更新机制,每年10月底前将做一次师范生信息的全面更新工作,毕业年级师范生将在毕业当年5月底前完成所有必填信息的采集审核工作。
请各师范生培养单位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配合学校此项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
联系电话: 3058 联系人: 王老师 杜老师
教务处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