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郭秀萍发布时间:2018-01-15浏览次数:3621

江苏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发〔2018〕3

 

  

关于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将启动2018 版人才培养方案(简称“方案”)修订工作,现将《关于修订本科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简称“意见”)转发,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在假期前将“方案”修订工作进行布置,利用假期对“方案”进行认真的修订,并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按时完成各项相关工作,保证2018级新生执行修订后的方案。

一、时间安排

1.2018年3月9日前各专业完成“方案”修订初稿,并请行业专家和同行专家审阅并修改。

2.2018年3月23日前向教务处提交修改后的各专业“方案”的纸本文件和电子稿,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修改意见。

3.2018年4月6日前各专业提交修改后定稿的“方案”纸本文件和电子稿。

4.20184月7教务处进行文字审核,组织排版印刷。

二、修订要求

1.高度重视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是教学的根本文件,关系到人才培养与教学质

量,各学院要成立院长负责的“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认真组织与实施,参照“意见”提出的原则、理念和思路对本专业的“方案”进行修订。

2.按质按期完成

1)“方案”修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时间,保证按期提交;

2)要广泛进行调研,听取多方面的意见,要让更多的老师参与其中,并与相关学院(学科)做好沟通。

3.严格履行程序

各专业形成初稿后要分别在教研室(系)和全院方位内进行讨论,教研室(系)主任要审批,学院领导要审批。

联系电话:83536287

电子邮箱:gjyj@jsnu.edu.cn

附件:关于修订本科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

教务处

2018年1月15日

  

  

  

  

  

  

  

  

  

  

  

  

  

  

  

  

  

  

  

  

  

  

  

  

江苏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8年1月15日印发

关于修订本科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