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十三五”第二批课程、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郭秀萍发布时间:2018-03-20浏览次数:419

江苏师范大学文件

  

  

  

苏师大教〔2018〕2号

 

  

关于做好我校“十三五”第二批课程、教材

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课程和教材建设,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十三五”第二批课程、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数量

(一)2018年立项建设课程50门左右,包括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校内开放课程(SPOC),微课程,全外文课程(有全外文教学授课任务的单位必须申报),经典、名著导读课程,新生研讨课程,创新创业类课程,乡村教师课程(单独立项,不占名额)

(二)2018年立项建设教材20部左右,包括通识教育类教材、公共基础类教材、专业核心教材、创新创业类教材等。具体分为:

1.修订教材:2012年1月1日后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且有修订计划,能在2019年10月1日前实现再版的各种形式教材。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教材;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教材。能在2019年7月1日前实现出版。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 每位主持人限报1项,且每个项目只能有1位主持人。已获校级及以上立项建设的课程和教材不得申报。

3. 课程、教材建设时间为一年(特殊要求除外)。

三、申报办法

1. 学校给予经费资助,立项后拨付经费的30%,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经费。省级品牌专业、优势学科可参照课程教材管理办法予以配套。

2. 申报书一式1份(见附件1、2,A4纸正反面打印)、汇总表1份(见附件3),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2018年4月2日之前送至教务处教研科3#201室,电子稿发送至jyk@js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梁靓,电话:83403041(3041)。

四、其他

次课程、教材立项工作流程为: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教务处复核、专家组评审、校内公示、公布立项项目。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此次课程、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着力培育更多高级别优质教学资源。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课程建设申报书

2.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教材建设申报表(含修订、新编)

3.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课程、教材建设申报汇总表

4.参考专业分类目录(本科)

  

  

江苏师范大学

2018年3月20日

  

  

  

  

  

  

江苏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20183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