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电学院学生会活动审批制度

发布者:张竞文发布时间:2020-11-25浏览次数:764

江苏师范大学物电学院学生会自组建以来,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一直全心全意为全院师生服务。为了加强各项活动的可控性,更充分地利用一切资源,以使学生会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特制订《江苏师范大学物电学院学生会活动审批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物电学院学生会下设各部门社团。本制度旨在提高物电学院学生会内部的信息沟通程度,加强活动的可控性,促使学生会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开展。

物电学院学生会各部门、社团开展活动之前,应提出相关活动的完整策划书。策划书至少应涵盖活动整体介绍、活动时间流程、主办及协助部门、资金与物资预算等基本内容。活动策划书与活动申请表上必须有该部门负责人的亲笔签名;学生会主席团在收到活动申请表与活动策划书后,应在每周日召开的主席团议上对该活动进行研究讨论,并在活动申请表上填写正式的批复意见;学生会主席团若通过决议,批准该项活动的举办,应及时将活动申请表及活动策划书提交院团委审批,经院团委老师签字批准后,该活动方可正式开展。各部门负责人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应及时向院学生会、学生会主席团汇报该活动进展情况,虚心接受院学生会与学生会主席团的意见和建议。学生会各部门、社团在开展活动时都应自觉维护物电学院学生会的形象,不得故意或以重大过失做出任何有损学生会良好形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