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首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郭秀萍发布时间:2018-10-30浏览次数:885

江苏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发〔2018〕27

  

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和精品

在线开放课程首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首批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838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我校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申报工作以及2016-2017年立项建设的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首批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

(一)申报要求

申报分为选题申报和正式申报两个阶段。

1.选题申报

1)我校可申报公共基础课选题3-5项(其中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和创新创业类课各不少于1项);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选题6-8项(其中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应重点参与)。

2)请于2018年11月2日之前将《2018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意向表》(附件2.1,一式2份)和《2018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附件2.2,一式2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3)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开课时间长、资源积累丰富、教学效果好的课程,推荐申报省在线开放课程选题。

4)被推荐的课程选题,请于2018年11月7日至11月9日期间登录江苏省在线课程中心(以下简称省课程网,网址:http://jiangsu.icourses.cn),在线填写《2018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意向表》(附件2.1)进行选题申报。

2.正式申报

1)省教育厅将通过省课程网对申报选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学校将根据全省选题申报情况,联系课程负责人及时调整重复选题,主动联系有关高校联合申报,然后择优正式申报。正式申报的选题只能在原选题申报的范围内进行统筹调整,不得超出原选题申报范围。

2)请各课程负责人于11月19日-11月23日期间登录省课程网,在线填写《2018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附件2.2)和《2018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3),按照在线开放课程的教学要求搭建课程框架,并至少提供一个单元(章节)的全部教学资源和教学活动。具体要求详见省课程网。

3)请各课程负责人于11月24日前将《2018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负责人签名,纸质材料一式2份,电子材料1份)和《2018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汇总表》(电子材料1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二)遴选建设

1.省教育厅将组织对正式申报的项目进行择优遴选,经专家评议、评委会审议、网上公示,省教育厅审定后确定2018年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名单。

2.立项课程应在2019年4月30日前基本完成建设并上线运行,供校内外学生选课使用。

3.已获得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荣誉称号的课程,以及2016-2017年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课程,请勿重复申报立项。

二、2018年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

(一)认定数量、范围和工作要求

2018年首批认定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00门左右。认定范围为:截至2018年8月31日,2016-2017年立项建设的省在线开放课程,已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并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达到《“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施方案》(苏教高﹝2016﹞14号)中规定的建设要求。已获得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称号的课程,无须重复参加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未完成建设任务、未按时上线、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以及仅对本校学生开放的课程,不在认定范围。

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将配合本次认定工作,为每门申请认定的课程提供真实全面客观的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3.3),并为认定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课程运行安全顺畅。在其他平台同时开设的课程,可以提供相应平台提供的课程数据信息表作为申报的补充材料。

(二)申报程序

1.请相关课程负责人于2018年11月12日-11月16日期间登录省课程网,在线填写《2018年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书》(附件3.1)和《2018年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3.2)。具体要求详见“省课程网”申报平台。

2.请各课程负责人于11月26日前将按课程填写的《2018年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书》(附件3.1,课程负责人签名,一式2份)和《2018年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3.2,电子材料1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三)认定程序

1.申报材料公示

申请认定的课程将在省课程网进行材料公示,在材料公示和审核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课程相关信息、数据造假等行为,将终止该课程本次认定工作,并对相应信息、数据的提供方今后的申报进行限制。

2.综合评价认定

我厅将组织专家,对课程的学术水平、内容质量、课程应用共享效果等进行综合评议,对通过认定的课程,授予“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称号。

(四)认定后管理

认定为“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均须继续建设与完善,自认定结果公布开始面向社会开放并提供教学服务不少于5年。我厅将对课程运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实施退出机制。

四、其他事宜

1.学校将对所有申请立项建设和申请认定的课程内容进行审核,对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问题的课程实行“一票否决”。

2.为推进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及应用工作,省教育厅将委托全国高校教学研究中心与“爱课程网”南京运管中心(江苏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中心)共同承担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认定、应用等系列培训及技术服务工作。

3.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人:梁靓,联系电话:83403041(3041),63748,办公室:3#201室,电子邮箱:jyk@jsnu.edu.cn。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首批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8﹞38号)

            2.2018年省在线课程立项建设系列附件

            3.2018年省在线课程申请认定系列附件

            4.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技术规范

  

  

教务处

2018年10月26日

  

  

  

  

  

  

  

  

  

  

  

  

  

  

  

  

  

  

  

  

江苏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8年10月29日印发

苏教高函〔2018〕38号-2018年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首批认定工作的通知.pdf2018年省在线课程立项建设系列附件.zip2018年省在线课程申请认定系列附件.zip附件4-江苏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技术规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