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2023 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学发〔2023〕43号)》要求,依据《江苏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学院审核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和投票表决,拟推荐20物11班袁昀等67名同学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现将此次初评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至2023年10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辅导员杨晓童老师,地点:7#319;联系电话:0516-83656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