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协议书、推荐表遗失或损坏需要补办的,可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至所在学院查询遗失或损坏的协议书或推荐表号码;
2、在遗失的当地登报(必须是公开发行的市级以上报纸)申明“遗失启事”,注明遗失材料的编号;
3、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4、所在院系出具同意补办的证明材料;
5、持刊登过“遗失启事”的报纸原件、本人申请和院系同意补办的证明就业指导办公室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或推荐表。
物电学院团委
2012年5月8日
时间:2012-05-08浏览:601设置
5、持刊登过“遗失启事”的报纸原件、本人申请和院系同意补办的证明就业指导办公室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或推荐表。
物电学院团委
2012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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