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做好江苏省201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1-04浏览:270设置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江苏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2年毕业生选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数量
  根据干部队伍结构和基层工作需要,面向省内和部分省外重点全日制普通高校选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300名(不含委培、定向和独立学院毕业生),我校毕业生可参加“其他普通高校类”选拔,共录用93名(其中女生33名)。
  二、选调基本条件
  1.我校201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独立学院毕业生)。
  2.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组织能力强,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3.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4.大学期间,担任过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校级协会(社团)副职(任职当年该协会或社团需经过校团委注册)、院系级协会或社团正职(任职当年该协会或社团需经过校团委注册)及以上职务。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5.大学期间获得过院级及以上奖励,且无任何处分记录。
  6.大学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个人报名、学院审核、学校复审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在经过江苏省公务员招录笔试、面试后,由省委组织部考察并最终确定选调人选,具体程序是:
  1.公布条件。各学院在毕业生中公布选调生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产生程序及办法。
  2.公开报名。由各学院党委(总支)组织报名工作。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个人自愿提出申请,到各学院党委(总支)报名。由学院党委(总支)汇总、审核后,将符合选调条件的毕业生在本学院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天。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学院最终确定向学校推荐人选名单。
  3.材料上报。各学院1月10日17:30前需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就业指导中心:
  (1)《徐州师范大学2012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纸质版(附件1,经学院党组织审核盖章);
  (2)《徐州师范大学2012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至liujie@xznu.edu.cn
  (3)同时报送推荐人选个人材料,包括:《徐州师范大学2012年选调生推荐表》(附件2)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A4纸复印)、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个人大学期间院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按时间顺序排列)、其他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经过学院党组织审核,加盖党组织公章、审核人签字)。
  4.学校复审。党委学生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5.校内公示。对确定的学校候选人名单在全校进行公示,全面征求意见,最终确定推荐人选名单上报江苏省委组织部。
  6.网上报名。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于2012年2月4日至10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接受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资格初审。报名设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服从志愿,考生自主选择(职位简表详见附件3)。
  7.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类科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在笔试合格线上,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部分职位达不到1:3比例,按照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如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则从服从志愿考生中调剂。笔试成绩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8.资格复审。面试前,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和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名单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9.进行面试。面试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公务员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折算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1:1.5的比例(招考人数为单数时,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入围考察人选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一式三份),院系填写现实表现和推荐意见,学校负责审定,在考察时提交考察组。
  10.人选公示。学校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11.组织考察。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任职、奖惩等情况。考察人选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2.确定拟录用人选。根据《江苏省录用选调生量化考评办法》,经百分折算后,按照5:2: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任职、奖励情况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
  13.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进行一次性递补。
  14.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报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5.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各有关高校。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主管部门办理高校毕业生派遣手续。各有关高校及时将其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市委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16.分配去向。选调生在所报考省辖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法律类专业可安排到基层法院、检察院。
  17.依法登记。选调生录用后进行集中培训,并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四、我校选调工作时间安排
  1. 1月4日—1月9日,宣传发动、公开报名(各学院组织)。
  2. 1月10日17:30前,各学院党委上报推荐人选到校就业指导中心。
  3. 1月11日—1月12日,学校组织初审,确定推荐人选。
  4. 1月13日—1月14日学校确定选调生推荐人选,并在全校进行公示。
  5. 推荐人选于2012年2月4日至10日自行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
  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由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五、有关要求
  1.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对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有着重要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各学院要学好文件精神,扎扎实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全面的把有关精神传达到符合报名条件的每一位毕业生中,妥善安排报名工作。本通知可通过学生处网站(http://xsc.xznu.edu.cn)、就业信息网(http://job. xznu.edu.cn)查询。
  3. 严格把好推荐关。根据省委组织的要求,学校推荐为必须环节。毕业生要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笔试后,省委组织部将对照高校上报的《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对面试人选将进行资格复审,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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