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电学院2020届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及推免生接收奖励政策

发布者:陈玲熙发布时间:2019-09-18浏览次数:874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0届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2019年修订)》和《关于做好推荐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强对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促进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选拔培养力度,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招生)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接收(招生)对象

获得所在高等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可查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专业应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特殊情况除外。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方向及人数

接收人数上限为2019年上半年录取人数的50%

招收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招收人数

光学工程

01光电子信息处理技术

1

02先进激光技术与应用

1

03微纳结构材料与器件

1

04光学功能材料与器件

1

共计

4

物理学

理论物理

01非线性物理

1

02粒子物理与核物理

1

03量子信息和量子计算

1

凝聚态物理

01 功能材料设计与性能调控

1

02 低维材料结构与物性

1

03 自旋电子材料与器件

1

光学

01生物光子学

1

02光电子信息处理

1

03激光技术(含非线性光学)

1

共计

9

材料科学与工程

01 光功能材料

1

02 新能源材料

1

03 催化材料

1

04 功能材料的设计与量子调控

1

共计

4

电子信息

01 电子与通信工程

1

02 光学工程

1

共计

2

学科教学(物理)

不区分研究方向

3

共计

22

三、复试

(一)复试方法

1.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方式为面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复试总成绩为150分。

2.根据接收指标按复试总成绩排名提出拟接收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以100分计)者不予接收。

3.拟接收名单经本单位推免生接收(招生)工作小组确认后报校推免生接收(招生)工作小组。

(二)复试时间

考生报到时间929日,复试时间930日。

(三)复试地点

考生报到地点7号楼327室,复试地点7号楼325室。

四、其他

(一)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

(二)入学时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对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者或受处分的,取消入学资格。

.其他违背研究生培养目标的事项。

(三)监督电话:0516-83500021,电子邮箱:jiwei@jsnu.edu.cn



附:物电学院2020届推免生接收奖励政策

  

为鼓励推免生报考我院研究生,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推免生入校后享受以下奖励政策:

1.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享受最高学业奖学金(12000/人),且评定国家奖学金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推免生入校后有权优先选择导师。

3. 学院对接收的推免生给予一次奖励,奖励标准为:毕业于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15000元、毕业于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12000元,毕业于其他学校的10000元,对毕业于我院的推免生,奖励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标准执行。奖励由学院承担。

4.学院对接收的推免生按2万元/人的标准给予科研资助,学院和导师各承担1万元。

5.推免生可以申请到境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一年以内的学术交流,资助标准为10万元/年,不足一年的按在外实际时间折算,并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6. 专项计划(硕师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本硕一体化”教育硕士项目)不在本政策奖励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