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目的
推动我校教师和大学生利用暑期和节假日,深入城市社区和乡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的中华经典教育普及活动,弘扬中国精神。
二、参评对象
全校各学院、卓培部。
三、申报名额
不限。
四、申报材料
1.活动总结、申报表(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照片、视频等支撑材料(以光盘报送)。
2.申报材料直接报校语委办公室。
3.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10月15日。逾期视为放弃。
五、评审奖励
由专家组对各单位推荐的活动材料进行评选、公示,并选取优秀活动方案推荐参加省级评选。主办单位颁发活动项目奖。
语委办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