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省学联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发布者:李珂发布时间:2012-05-31浏览次数:417

各班级团支部:
  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第九次代表大会定于今年9月在南京召开。这次大会是全省青年学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我省广大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推选学联代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省学联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情况,我校将上报正式代表4名,其中本科生3名(含1名少数民族学生),研究生一名。我院将向校团委推荐候选代表4名(含1名少数民族学生)。
  二、代表候选人
  代表候选人应是我院青年学生中的优秀分子,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在学习、科研、工作中积极践行“三创三先”新江苏精神,多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3.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学习作风,勤奋学习、艰苦奋斗,道德品质优良;
  4.与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同学拥护、信任,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5.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学生组织内的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三、代表的产生程序
  正式代表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20%。产生程序包括:
  1.推荐提名。各学院推选出4名候选代表(所报代表均为非毕业生,且至少有一名为少数民族学生)。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按照多数同学的意见,经与本学院党团组织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院校两级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可给予优先推荐权。
  2.提名上报。请各学院按照要求填写提名代表推荐表(见附件),并于6月4日前将代表推选过程及推荐代表名单送至校团委(研究生代表报至研工部)。
  3.考察公示。校团委将对各学院提名的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考察,主要考察他们是否符合代表条件,特别要注意考察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在考察工作结束后,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含差额数),在全校公示并上报校党委审核。
  3.代表选举。召开江苏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会议进行代表选举,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并将选举结果上报校党委和团省委。
  四、联系方式:
  院团委:83500486,郑园园;各班级团支书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团委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