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苏师大委〔2012〕19号  关于建立江苏师范大学团组织微博体系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06-19浏览次数:636

  根据团中央、团省委关于建立高校团支部微博体系的相关要求,探索我校运用新媒体开展青年学生思想引领的新途径,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工作,推动团组织管理的网络化,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团组织建立校-院-团支部三级微博体系,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意义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微博越来越受到大学生的关注,利用微博进行信息交流,展示自我已经成为大学生生活的一个部分。基层团支部微博平台的建立,可以很好地拓展团组织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方式,成为团组织工作的一个新载体,对于提升团组织的吸引力、扩大团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完善我校共青团的运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立目标

  1.利用微博强大的互动性功能和信息传播的便捷性特点,构建我校各级团组织与广大学生之间的交流沟通渠道和机制,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有效开展正面思想引领,更好地履行团的思想引导职责。

  2.利用微博为各学院团委及团支部提供一个展示团组织魅力,促进彼此交流的空间和平台,从而增强团组织对学生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3.利用微博平台建构校团委-学院团委-班级团支部三级网络化、矩阵式组织体系和信息化工作机制,促进日常工作信息交流和重点活动组织动员,进一步提高我校共青团的整体工作效率。

  三、建立方法及过程

  1.合作平台

  按照团中央、团省委的统一要求,我校团组织微博体系将在腾讯微博上构建。

  2.账号及密码

  校团委已根据前期各学院上报的团支部数量分配了腾讯微博的账号(QQ号码)和密码(附件1),请各学院将其按照一定次序分配给非毕业班的团支部,并按照《高校团系统微博汇总统计表使用办法》(附件2)填写《江苏师范大学微博统计汇总表》(附件3)及督促各团支部于6月20日前开通微博,尚未入学的新生微博账号,请各学院妥善保管并与下学期入学后分配给新生。由于部分学院团委已经开通了腾讯微博,故此次团省委未分配学院团委微博账号,已开通腾讯微博的学院请直接填写;尚未开通的学院请到腾讯网自行申报,然后一并提交相关信息。

  3.命名规则及信息完善

  各学院及各团支部开通微博后,要及时对微博进行命名并填写相关信息。团支部微博的命名规则如下:

  ⑴英文ID:JSNU+学院全称前两个汉字的首字母+班级代码,如生命科学学院10生41团支部,应该命名为JSNUSK10S41;

  ⑵中文名称:使用学校简称+代表学院名称的两个汉字+班级简称,总长度不超过12个汉字。其中学校简称为“江苏师大”,如生命科学学院10生41团支部应该命名为:江苏师大生科10生41。

  各院团委微博命名规范与团支部命名规则基本相同,即采用学校简称+学院简称+“团委”二字。如文学院团委应命名为:江苏师大文学院团委。

  各单位在第一次登陆微博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并参照《全国高校团组织微博使用手册》(附件4)完善微博的相关信息。

  4.微博体系构建

  各学院团委、各团支部在开通微博后还需组织开展微博收听和互听的工作,各学院团委要与各团支部间建立互听关系,另外,各学院团委和各团支部必须收听校团委微博,校团委微博名称为:“江苏师范大学团委”,地址为:http://t.qq.com/y10xznu

  5. 技术支持

  各单位在微博的建设过程中,如果需要技术上的支持可以联系校学生会网络部,联系人:姚健(15252107308)、王仁宇(15162252356)。

  6.时间要求

  各学院团委、各团支部需在6月20日前开通腾讯微博,并完善信息。《江苏师范大学微博统计汇总表》电子稿请于6月21日下午下班前发送至邮箱:1549599970@qq.com,联系人:韩洪政(83536361)。

  四、相关要求

  1.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团委及时部署,提高效率,力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2.各学院团委要加强对微博管理人的培养和教育,教育引导他们利用微博做好团支部工作的宣传和团学工作的信息传达等工作;

  3.各学院团委要注意做好学生微博的舆情监控、信息反馈和教育引导工作,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教育引导青年中的作用。

 

  附件:4.高校团支部微博工作手册(参见群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