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章》规定及党员发展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团委坚持推优标准,严格推优程序,以团支部人数90%以上到场,同意票超过50%,不同意票不超过15%,不同意和弃权票不超过30%的标准,推选出以下107名同学,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有异议的同学,请向团委反映,联系电话:83500486。
岳 芸 孙中和 张 露 吴宇宁 杨 荆 金俊端 王 楠
丁乔琪 苏小芹 吴 旭 王 磊 高乐莲 陶德瑀 孙 洁
赵 君 马 玲 孙 娟 唐锦阳 徐 慧 赵亚平 汪 浩
陈 霁 王春明 韩 超 王光州 王 丽 王晓楠 吕 强
孙阿荣 张九春 郑家伟 郭晓雪 宿丽淑 韩亚东 韩慧乐
王 敏 朱佩佩 徐 柳 刘 翩 梁永青 陈丽娜 颜迎春
靳雨鑫 施 露 邹宏文 周殿奇 王中伟 孙 然 吴 涛
朱晨晨 杨 阳 熊新雷 孙雪婷 金 平 陈佳亮 计晓菲
赵 磊 李 浩 徐 艳 宋华东 王 甜 沈秋玉 张 雷
邹凯旋 卢 阳 张 倩 丁增千 张恒飞 史文斌 李 潇
蒋 颖 李 凯 张 迪 韩秋彤 邵 骏 钱丽娜 陈茂洲
肖 禹 张泽霖 汪 靖 李文影 薛利芳 李永锟 王 璐
力唯男 胡 秀 嵇青青 张小炼 钱 悦 潘 晨 穆 皓
贾建敏 张紫轩 赵冬梅 夏慧婷 吕秋阌 杨国栋 夏菁菁
夏 倩 蒋 啸 韩 鹏 刘乙灏 肖 薇 曹辉辉
张 跃 周广龙 岳闯闯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团委
附件:各团支部推优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