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第九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暨推荐申报2018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郭秀萍发布时间:2018-04-16浏览次数:1002

江苏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发〔2018〕11

 

关于开展校第九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暨推荐申报2018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与《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5﹞137号)的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8〕9号)文件要求,我校将启动校第九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选暨推荐申报2018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育人为本,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使创新创业教育覆盖全体学生。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将持续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作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立项类型及数量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省级项目和校级项目,省级项目分为四类:重点项目(含重点自筹)、一般项目、指导项目(含指导自筹)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校级项目暂不分类。重点项目推荐参加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鼓励高校创新产学研合作育人机制,与企业合作设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企合作基金项目,鼓励企业自主立项并资助高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将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为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供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为产业发展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只设省级项目,暂不设校级项目。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两类: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包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创业重点项目推荐参加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划分团队成员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除了“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赛专项外,今年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项。优先推荐“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遴选,和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鼓励跨学院、跨专业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中国(江苏)小分队”“幸福中国(江苏)小分队”“健康中国(江苏)小分队”“教育中国(江苏)小分队”“法治中国(江苏)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2018年我校“大创项目”设项类型与数量为:

1.校第九届“大创项目”拟立项建设100项左右(含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

2.省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设重点项目40项、重点自筹项目60项、一般项目20项、指导项目25项、指导自筹项目30项;校企合作基金项目不设限额;

3.省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设30项。其中创业实践重点项目5项、创业训练重点项目7项、创业实践一般项目10项和创业训练一般项目8项;

4.“大创项目”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

三、资助对象、申报条件与评审办法

(一)资助对象

“大创项目”申请人原则上为我校本科一、二年级学生。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大创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已获国家级、省级立项的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不再参加本次申报立项。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

2.指导教师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指导省级项目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两项。鼓励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3.学院能免费提供学生实践创新训练所需的实验实训场地和仪器设备,支持学生完成“大创项目”。

4.学院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大创项目”活动,为学生实施“大创项目”创造良好的环境。

5.优先考虑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的项目。

(三)评审办法

1.各学院成立“大创项目”评审小组,对本学院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按不同项目类型排序后报教务处。     

2.学校成立“大创项目”评审专家组,对学院初评后提交的项目进行评审。申请人只能申报一类省级项目,落选后直接参与校级项目的评审,不再参加下一级省级项目的评审。

四、选题要求

1.注重创新性。鼓励学生结合学科专业,从自身所长与兴趣出发,积极参与实验实践活动,在探索、研究、创新的实践训练过程中,提出自己的观点与见解。

2.注重可行性。“大创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大创项目”不得代替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五、资助经费

1.校级“大创项目”学校给予每项资助为1500元,学院可予以相应配套。如校级“大创项目”课题成果突出,学生以第一作者发表SCI、EI、CSSCI等论文,学校可再给予1000-3000元经费资助。

2.省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按以下要求进行预算:重点项目(含自筹项目)按照1万元/项一般项目按照0.6万元/项指导项目(含自筹项目)按照0.3万元/项校企合作基金项目按照不低于0.5万元/项。自筹项目经费由学院从专业建设经费中资助。

3.省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按以下要求进行预算:省创业训练重点项目和创业实践重点项目分别按照1万元/项、5万元/项;省创业训练一般项目和创业实践一般项目按照0.6万元/项

4.校拨项目经费可能略低于预算经费,以实际划拨为准。

六、结题要求

“大创项目”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项目预期成果应有显著可考核的成果,如发表论文、专利和获省级以上奖项等形式。

1.重点项目: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3篇或申请专利1项。如以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发表高水文章SCI、EI、CSSCI等刊物1篇,可认定为2篇省级期刊,但学生须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省级以上期刊。

2.重点自筹项目和一般项目: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2篇。如以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发表核心期刊1篇,可认定为1篇省级期刊,但学生须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省级以上期刊。

3.指导项目和校级项目: 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省级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

4.“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项:须积极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点项目须受到国家级、省级等主流媒体关注并报道,一般项目须受到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关注并报道,成果须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宣讲、汇报和成果展示。

5.参加国家部委、省厅级行政部门主办的学科竞赛(如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等),获省级以上奖项可认定为1-2篇论文。

七、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请人按照申报类型填写“大创项目”申报表(附件1)

2.学院填写“大创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请务必按照项目类型进行排序。

纸质材料请于4月30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泉山校区3#202室),电子文档发送至sjk@jsnu.edu.cn

(二)申报时间与方式

各学院按照要求组织申报推荐项目,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公示后,确定拟推荐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拟推荐省级项目届时在“江苏省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系统”(网址:http://jscx.njnu.edu.cn/)完成申请书填报。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人:缪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83403043。

  

  

教务处

2018年4月16日

  

  

  

  

  

  

  

  

  

  

  

江苏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8年4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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