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电学院2023—2024学年经济困难学生补充建档公示表

发布者:邓张新发布时间:2024-03-11浏览次数:15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建档和调档工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根据苏教助(2021)1号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精神,依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严格程序,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诚信承诺,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复核,确定学生的经济困难等级,现特对建档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5天(自2024年3月11日至3月15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的形式向物电学院院办办公室反映(为了便于调查核实并反馈结果,最好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我们将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0516-83656565(物电学院院办办公室) 

   电子信箱:1515539611@qq.com(物电学院院办办公室)

附件2:2023—2024学年经济困难学生补充建档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