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结果公示

发布者:郭秀萍发布时间:2015-06-02浏览次数:774

各学部(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教发〔20156号)文件要求,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评审结果,其中国家级、省级合格52项、暂缓39项、延期34项、中止2项;校级19项合格,5项延期,16项中止。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公示时间:61日—63

联系电话:0516-83403043

联系邮箱:sjk@jsnu.edu.cn

附件:

1.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结果公示.xls

2.江苏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公示.xls

3.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更换主持人申请表.doc

4.2013-2014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证书打印doc.doc

教务处

201561

国家级、省级结题“合格”项目注意事项

1.2013年、2014年国家级、省级项目评审结果为“合格”的项目主持人,请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平台(http://jscx.njnu.edu.cn/),提交季度报告(符合相应的次数)、中期检查(1次)、结题报告,完成后将下达剩余经费。此项工作须于201568日前完成。

2.2013年、2014年国家级、省级项目评审结果为“暂缓”的项目主持人,请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平台(http://jscx.njnu.edu.cn/),提交季度报告(符合相应的次数)、中期检查(1次)、结题报告。此项工作须于201568日前完成。

暂缓项目有关说明:

暂缓项目分为三类,第一类:结题成果是录用通知,请待刊物正式出刊后,向教务处提交杂志原件,学校再下达剩余经费.

第二类:因未达到项目类型结题应具备的要求;第三类:结题成果既有录用通知或因未达到项目类型结题应具备的要求的。以上第二类和第三类情况,请各学院落实项目负责人是否继续实施或更换主持人,待达到项目结题要求后,提供结题相关材料,学校再下达剩余经费。请参考附件3,于68日前提交更换项目主持人申请;如项目主持人是2011级及以前的学生,不更换主持人请学院予以说明。

3.如评审结果是“延期”的项目,如项目主持人为2011级及以前的学生,请学院更换项目组成员包括主持人,请参考附件368日前提交。

4.20132014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为“合格”的项目证书打印通过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平台(http://jscx.njnu.edu.cn/)打印,具体打印办法参考附件42012年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证书由学校打印分发。

请结项不够理想的学院,请及时召开在研项目主持人座谈会,了解实际学生实施项目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通过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并落实整改措施。希望各相关学院要在师资队伍配置、项目经费支持、实验室条件配备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或倾斜,确保下一年结题顺利完成。请相关学院通过一系列激励措施,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到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中,切实提升大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有效提升本科生教学质量。

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要求:

预期成果要求:重点项目: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3篇或申请专利1项;重点自筹项目和一般项目: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2篇;指导项目: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省级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

校级项目从第五届起结题: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省级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

其他情况:

1)重点项目结题成果:必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一篇省级以上期刊,如以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发表高水文章SCIEICSSCi等刊物1篇,可认定为2篇省级期刊。

2)结题成果:如以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发表核心期刊1篇,可认定为1篇省级期刊。

3)如项目评为校级项目,但结题成果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SCIEI等论文,可再给予1000-3000元经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