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电学院2019届推免生接收奖励政策

发布者:陈玲熙发布时间:2018-10-29浏览次数:753


物电学院2019届推免生奖励政策


为鼓励推免生报考我院研究生,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推免生入校后享受以下奖励政策:

1.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享受最高学业奖学金(12000/人),且评定国家奖学金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推免生入校后有权优先选择导师。

3. 学院对接收的推免生给予一次奖励,奖励标准为:毕业于“985”高校的10000元、毕业于“211高校8000元,毕业于其他学校的6000元,对毕业于我院的推免生,奖励按“211”高校标准执行。奖励由学院承担。

4.学院对接收的推免生按3万元/人的标准给予科研资助,学院和导师各承担1.5万元,学院承担费用由光学工程优势学科支出。

5.推免生可以申请到境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一年以内的学术交流,资助标准为10万元/年,不足一年的按在外实际时间折算,并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费用由光学工程优势学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