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
为做好2012年度敬爱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学校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
关于做好2012年度敬爱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卓培部: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敬爱助学金评定细则》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度敬爱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2012年起,敬爱助学金资助人数由原来每年80人增加到每年100人,资助金额每生1000元。
二、2012年度敬爱助学金新增资助人数为:2012级学生25名,2011、2010、2009级学生各5名。
三、2011、2010、2009级已获资助的60名学生原则上继续接受资助,如因条件不合格而被取消者,从同级合格者中评选递补。
四、敬爱助学金评定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以A4纸书写),叙述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经辅导员核实认可后,填写申请表。
2.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从申请名单中选定拟资助学生,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报送敬爱助学金委员会审核批准。
五、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此助学金:
1.品行端正、勤奋好学、遵纪守法、自强自立。智育排名在班级前40%。
2.上一学期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无不及格科目。
3.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承担其学费及基本生活费用。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此助学金:
1.受到校、学院违规登记、通报批评或各类处分;
2.生活不节俭,有吸烟、酗酒、铺张浪费现象。
七、各学院、卓培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做好评定工作。2013年3月18日前将学生书面申请、审批表、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复印件一并交至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