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程序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05-08浏览次数:853

毕业生准备各项书面材料
参加学校及社会举办的各类招聘会
参加用人单位的各类笔试、面试
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经单位所在地政府
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加盖当地人才中心公章
将协议书、备案表交学院并由学院汇总后交校就业指导中心
并上报首次派遣方案
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省教育厅安排开报到证
并通知保卫处开户口迁移证
毕业生根据学校安排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并办理离校手续
已就业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单位报到并敦促用人单位办理落户手续
户档回生源地或挂靠在代理机构的未就业毕业生落实就业后应尽快
通知学校并办理相关手续

 物电学院团委

2012年5月8日